石油化工产业政策述评(2020年第7期)

    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和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废止
    7月1日,商务部印发《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,决定废止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,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、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)和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,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)。这标志着原油、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经营资格审批正式取消。此后,企业从事原油、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经营活动,只要符合企业登记注册、自然资源、规划建设、油品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消防、税务、交通、气象、计量等方面法律法规,达到相关标准,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,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。可以预计,此前就渴望进入原油、成品油批发、仓储领域的外资和民营企业将加快进程,原油、成品油批发、仓储竞争格局将加剧。

信息来源:政策研究所
2020-08-05